妝櫃研究室 BEAUTY SHELF LA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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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.09.23 效期標示

EXP、MFG 與 BBE 有什麼不同?三個縮寫只有 BBE 對得回法條

三個縮寫常被放在一起講,好像是同一套制度的三個欄位。把四個市場的標示條文逐條讀過一遍,結果是:只有 BBE 在法條裡找得到原文,另外兩個是印刷慣例。這件事會直接影響一個日期該怎麼讀。

AUTHOR妝櫃研究室
PUBLISHED2026.09.23
LAST VERIFIED2026.09.23
三欄對照圖。BBE 欄:全稱 Best Before End,出自歐盟化妝品法規第 19 條「best used before the end of」,格式法條規定為月年或日月年,只印月年時指月底,站上已查的 41 罐中 0 罐。EXP 欄:Expiry,四地標示條文都沒有這個字,是印刷慣例,格式各家不同,站上 34 罐,其中一罐明寫到那個月的 1 號。MFG 欄:製造日期,也寫成 MFD 或 MNF,歐盟不要求印,韓國在改印開封後期間時才要求,台灣是三選二的其中一個。下方兩個讀法對照:BBE 03/2027 讀成 2027 年 3 月 31 日;EXP11 2025 搭配包裝說明 MM/YYYY 01일까지,讀成 2025 年 11 月 1 日。
妝櫃研究室文章說明插圖

直接回答

EXP 是到期日(Expiry),MFG 是製造日期(Manufacturing date),BBE 是 Best Before End。前兩個差最多:一個是終點,一個是起點,認錯了差的是兩三年。BBE 跟 EXP 一樣是未開封的期限。

比較少人講的是另一件事:三個縮寫裡,只有 BBE 對得回一句法條。歐盟化妝品法規第 19 條規定,最短保存期限前面要印沙漏圖示,或寫出「best used before the end of」這幾個字,BBE 就是它的縮寫。EXP 與 MFG 在台灣、韓國、日本、歐盟的化妝品標示條文裡都找不到,是廠商與印刷機的慣例。

這個差別有實際後果:BBE 的格式被法條定死了,EXP 沒有。所以同樣只印「月/年」,BBE 一定指月底;EXP 通常也是月底,但站上就有一罐包裝自己寫明,是到那個月的 1 號。

BBE:歐盟法條寫的那句話

歐盟管化妝品的是 Regulation (EC) No 1223/2009。它的第 19 條列出包裝必須標示的事項,第 1 項 (c) 就是這個日期:

EU|Regulation (EC) No 1223/2009.Article 19(1)(c)
它叫什麼
date of minimum durability(最短保存期限)
定義
產品在適當保存下,還能維持原本功能,並且符合第 3 條(安全要求)的日期
前面要印
附件七第 3 點的沙漏圖示,或 best used before the end of 這幾個字
格式
月與年,或日、月、年,照這個順序
什麼時候可以不印
最短保存期限超過 30 個月的產品不強制;改印附件七第 2 點的開罐圖示,加上開封後可用的月數

BBE 不是從食品借來的字。它出自化妝品法條本身,而且那個日期被綁在安全要求上。

同一份法規的前言第 48 點把用意寫得更白:要讓消費者知道產品在哪一天之前仍能發揮原本功能、並且保持安全,也就是「最好在這一天之前用掉」的日期。

這一點值得記住,因為中文網路上常見的說法是「BBE 只代表品質最佳,過了也還能用」。那是食品 best before 的概念。化妝品上的這個日期,法條的定義裡就有安全。

站上術語表的 BBE 條目原本也寫成「食品標示借過來的寫法」,寫這篇時已經照法條改掉,更正紀錄在文末。

「the end of」讓月份有了算法

法條允許只印月與年。那只印月年的時候,指的是哪一天?答案就在那句話裡:best used before the end of。後面接的是月份,意思就是那個月的月底。

READ|只印月年的 BBE
BBE 03/2027
2027 年 331 日之前
BBE 02/2028
2028 年 229 日之前(閏年)
日月年都印
照法條順序是日、月、年,31/03/2027 這種排法

這個「月底」有法條原文撐著。EXP 沒有,下一節就是反例。

EXP:四地法條都找不到的字

把四個市場的化妝品標示條文逐條讀過,要求印期限的地方各有各的字:

LAW|標示條文裡「期限」那一格寫的是什麼
歐盟
date of minimum durability;前面印沙漏或 best used before the end of
台灣
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 7 條:保存期限有效期間(另外還有製造日期)
韓國
화장품법 제10조:사용기한(使用期限)或 개봉 후 사용기간(開封後使用期間)
日本
薬機法第 61 條:使用の期限,只有厚生勞動大臣指定的化粧品要印

四段條文都沒有 EXP 這三個字母。它是業界通用的縮寫,但沒有哪一條法規替它規定格式。

沒有規定格式,實際印出來就各家不同。站上已經查過效期標示的產品裡,光是 EXP 的日期排法就有這幾種:

CASE|站上實拍的 EXP 印法
EXP 20290322까지
年月日連寫,後面接韓文「까지」(為止)。AESTURA 那幾罐都這樣印
EXP 02182029까지
月日年。包裝另外寫明「(월/일/년)」才讀得出來
EXP240126
日月年,只印兩位數年份。包裝寫明「EXP/日/月/年」,讀成 2026 年 1 月 24 日
EXP: 2028-04
只有年月,年份在前
EXP11 2025
只有月年。包裝另外寫明「MM/YYYY 01일까지」,也就是到 2025 年 11 月 1 號為止

最後一罐是重點。同樣只印月年,BBE 由法條定成月底;這罐 EXP 由包裝自己定成 1 號,差了一整個月

所以讀 EXP 的原則是:包裝上有寫格式說明,就照說明;沒寫的時候,多數是月底,但拿不準就當成 1 號比較保守。站上術語表的 EXP 條目原本把「月底」寫成通則,這次也一起改了。

MFG:歐盟根本不要求印

MFG 是製造日期,也常寫成 MFDMNF,站上三種拼法都有。它跟 EXP 一樣是慣例縮寫,而四個市場對「要不要印製造日期」的態度差很多:

LAW|製造日期是不是必印
歐盟
第 19 條第 1 項 (a) 到 (g) 逐項看過,沒有製造日期。要印的是批號
韓國
法律本文只在一種情況要求:改印開封後使用期間時,一定要一起印製造年月日
台灣
製造日期、有效期間、保存期限三選二,製造日期是其中一個選項
日本
第 61 條本文列的事項裡沒有製造日期(另有省令規定的事項,本文沒有逐項核對)

所以歐洲貨上找不到製造日期是正常的,那不是漏印。

製造日期本身算不出到期日,要再加上保存月數。這件事在韓國保養品那一篇講得比較完整:韓國內銷版常見的組合就是「製造日期+開封後月數」,那正是上面韓國那一列的規定。

四個市場要求印的東西不一樣

把三個縮寫放回各自的法條,差別就很清楚了:

COMPARE|包裝上至少要有什麼
歐盟
一個日期(BBE 或沙漏)就夠;效期超過 30 個月的,連日期都可以不印,只印開罐圖示
韓國
使用期限;或開封後使用期間加上製造年月日
台灣
一定兩項:製造日期+有效期間、製造日期+保存期限,或有效期間+保存期限
日本
只有被指定的化粧品要印使用期限

台灣的規定最嚴:三選二代表台灣標籤上一定湊得出一段期間,不會只剩一個孤零零的日期。

這也解釋了一個常見的疑問:為什麼有些歐洲品牌的產品完全沒有印到期日?依第 19 條,效期超過 30 個月的產品本來就可以不印,改印開罐圖示。那時要看的是開封日加上圖示上的月數,讀法在 PAO 那一篇

同一條台灣法條的第 2 項還寫著:標示「應以中文或國際通用符號標示之」。沙漏與開罐圖示能出現在台灣的標籤上,走的就是這一條。

站上 41 罐實際怎麼印

站上 252 罐已發布的產品,有 41 罐已經拍過或讀過包裝上的效期標示:

CASE|站上已查過效期標示的 41 罐.2026.09.23
直接印出到期日
34
製造日期+保存月數
7
印 BBE 的
0
韓文標示的 15 罐
有記下打印字樣的 13全部用 EXP,其中 11 罐寫成「EXP ……까지」。法條的字是사용기한,印出來的是 EXP

站上的產品以台灣、韓國、日本市場版為主,BBE 是歐盟的寫法,一罐都沒遇到跟這個組成一致。

台灣那條「三選二」,站上三種組合都找得到實例:

CASE|台灣中文標籤的三種組合
製造日期+有效期間
資生堂專業美髮的芯詩珀莉洗髮露:貼紙寫「有效期間:3年」,噴印 2025.09.08,算出 2028.09.08
製造日期+保存期限
ZARA 蘭花香水:「製造日期:26/05/2026 保存期限:26/05/2031」,日月年排法
有效期間+保存期限
Kiehl's A醇精華:「有效期間:三年」「保存期限:05.2028」

三種組合都能直接讀出或算出到期日。這就是三選二的用處。

還有一罐同時印了三種東西,剛好把三個縮寫排在一起:Neogence 的外盒噴印「MFG2025. 05/EXP2028. 05」,側面中文標示另寫「有效期間:3年」。英文縮寫與中文法定用語並排,講的是同一件事。

拿到一罐,照這個順序讀

CHECKLIST
先看旁邊的字
EXP、BBE、BB、沙漏、사용기한、保存期限、使用期限是終點;MFG、MFD、MNF、제조일자、製造日期是起點
找格式說明
包裝上寫了「(월/일/년)」「EXP/日/月/年」「01일까지」這類說明,就照它讀
只有月年
BBE 指月底。EXP 多數也是月底,但沒寫說明又拿不準,當成 1 號
只有起點
去外盒、中文標籤或官方商品頁找「有效期間三年」「사용기한 제조일로부터 3년」,加上去才算得出終點
完全沒有日期
找開罐圖示。歐盟的效期超過 30 個月本來就可以只印它

讀出來的日期填進效期計算器,再跟開封日加 PAO 那條線比,取比較早到的那一天

適用範圍與限制

本文只講標示怎麼讀,不回答過期的東西還能不能用。那個判斷取決於產品種類、保存狀況與個人狀況,有疑慮請停用並諮詢專業人員。

「四地條文都沒有 EXP」指的是化妝品的標示條文。讀的是歐盟 1223/2009 第 19 條第 1 項、台灣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 7 條、韓國화장품법 제10조、日本薬機法第 61 條。各地的施行規則、告示與業界指引沒有逐份讀完,不排除哪一份裡出現過這個縮寫。

日本那一段只到法律本文。哪些化粧品屬於「厚生勞動大臣指定」要印使用期限,規定在另外的告示裡,本文沒有取得告示原文,所以不寫指定條件。

站內數字限於已查過的 41 罐。另外 211 罐的效期標示方式還沒查,0 罐 BBE 只代表這 41 罐。樣本偏台灣、韓國與日本市場版。

EXP 的格式各家不同。文中列的是站上實拍到的排法,不是完整清單。包裝上有格式說明時,一律以包裝為準。

法規會改。本文查核於 2026.09.23。要用在重要判斷上請回到來源重查。

讀出日期之後,兩條線一起算
打開效期計算器 →

手機版不用算:妝櫃 App 記下開封日,到期前會提醒你。看妝櫃 App →

CORRECTIONS
2026.09.23寫這一篇時查到站上術語表的「BBE」條目寫錯,已改寫。原本寫它是「食品標示借過來的寫法」,並說它跟 EXP「差在語氣」、講的是「品質最佳的區間」。歐盟化妝品法規第 19 條本身就規定,最短保存期限前面要印沙漏圖示或「best used before the end of」這幾個字,而且把那個日期定義成產品還能維持原本功能、並符合安全要求的日期。它是化妝品法條自己的用語,也不只講品質。條目的簡介、內文與三則常見問答都照法條改了。
2026.09.23同一次也改了術語表的「EXP」條目。原本把「只印年月就是那個月的最後一天」寫成通則,還說填計算器時差幾天不影響。站上一罐韓國護手霜的包裝自己寫明「MM/YYYY 01일까지」,也就是到那個月的 1 號為止,差的是一整個月。已改成「多數指月底,包裝上有寫算法就照包裝,拿不準時填 1 號比較保守」。
SOURCES